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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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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7-11-28 阅读:
香港注册公司条件限制不多,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要求:

1、公司的名称:
取名自由,可用于公司品牌宣传,公司名称允许含有地区性(例:香港、美国、亚洲)和行业性质(例:贸易、投资、影视),但是取名也是有要求的,香港《公司条例》对公司名称的一般规定如下:
(a)公司可使用英文名称、中文名称、英文名称与中文名称同时注册,但不得使用英文与中文组合而成的名称
(b)公司英文名称必须以“Limited”结尾,中文名称必须以“有限公司”结尾。

如公司名称包含以下的字及词,必须先获得行政长官同意才可使用:
(01)Building society (02)Chamber of commerce (03)Cooperative (04)Kaifong (05)Mass transit (06)Underground railway (07)Municipal (08)Tourist association (09)Trustee (10)Savings (11)市政 (12)地下铁路 (13)地铁 (14)合作 (15)受托 (16)建屋合作社 (17)受托人 (18)商会 (19)信托 (20)旅游协会 (21)街坊 (22)总商会 (23)储蓄

2、注册资金:
标准为一万港币(可用人民币或外币换算),无需验资到位,注册证书(即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)不显示注册资金。若公司后期有股东增加、退出、变更需要转股,税局转股会产生印花税。若无特殊需要,不建议增加注册资金。

3、股东董事:
一位或一位以上股东,股东及董事可以是同一个主体,此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有限公司。
(a)自然人可为任何国籍人士,但必须年满18周岁 (未解除破产令的破产人或精神不健全者除外)
(b)有限公司可为任何注册地的有限公司
一般为一位股东,一位股东办理开户和后续签字都比较方便,除此外无实质上区别。

4、注册地址:
该地址须在香港,用于接收政府公函及通知,公司无须特别租购专门物业,但不得只用邮政信箱作为商业注册地址。我司可提供多个自有商业地址供您选择,首年免费。

5、法定秘书:
香港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必须委任一名法定秘书,法定秘书须由香港公民/永久居民/法人担任。(我司提供,首年免费)。

6、经营范围:
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原则上并没有太大的限制。不管公司名称如何只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可经营任何性质的业务,如:财务、医疗保健、船务运输、进出口贸易、房地产、建筑、装饰装潢、信息网络、服装纺织、旅游、文化出版等;一些在国内比较难注册的公司在香港都可以得到注册。